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Z203000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2Z203010 民事纠纷处理方式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Z203011 掌握民事诉讼的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法律规范法院和诉讼参加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
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第一,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栽委员会以仲栽方式解决纠纷
第二,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以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调解、仲栽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栽就无从进行
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同意,诉讼均会发生
同时,若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第三,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人或者其他诉讼参加人,2Z203012 掌握仲裁的特点一、仲裁的概念仲裁指发行争议的当事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根据其达成的仲栽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栽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栽法》(以下简称《仲栽法》)是调整和法律规范仲栽制度的基本法律,但《仲栽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栽,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仲栽,劳动争议仲栽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栽不受《仲栽法》的调整
此外,根据《仲栽法》第 3 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