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在目前的税收体制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到底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寻求的答案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举例说明: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 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 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 45%,钢铁约占 40%,其他材料约占 15%),人工成本约占 30%,机械使用费 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 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 11100 万元,营业成本 9990 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
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 333 万元(11100×3%)
营 改 增 后 , 人 工 成 本 不 能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因 此 能 够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为 870 万 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 1100 万元[11100÷(1+11%)×11%](注:2024 年 11 月,国务院批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24]110 号),方案里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改为 11%
)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 230 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特征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如,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