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佳兆业集团工程月度检查评估制度(试行)(2024 年 4 月版)一、目的1.1 为提高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入伙项目的公共区域品质、法律规范工程质量检查方法,特制订本细则。1.2 对于在建项目,主要采纳现场实测方法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用实测数据分析评估工程质量状况,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做全面检查,同时针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作专项扣分,及时预警并处理重大风险。 对于入伙项目(含入伙前半年内、已入伙半年以内),采纳实测观感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公共区域工程品质全面检查评估,并对重大品质问题作专项扣分。1.3 统一工程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所有在建工程和已入伙半年以内工程的质量评估检查工作。三、组织3.1 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的评估工作,负责每月组织一次集团在建项目和已入伙半年以内工程的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检查小组由集团工程管理部派员组成,要求分公司工程分管高管、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部相关成员配合和参加检查。3.2 各分公司工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协调本公司在建项目和已入伙半年以内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负责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和已入伙半年以内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其中每月可有一次与集团组织的同步进行。并负责跟踪、督导项目部的整改。3.3 各项目部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工作,并负责落实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 第 1 页,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职责4.1 集团工程管理部4.1.1 负责评估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4.1.2 负责组织月度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4.1.3 检查重大或普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4.1.4 对项目施工过程管控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资料真实有效性。4.1.5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奖惩,分区域树立“内部标杆”。4.1.6 负责集团内工程质量及品质管理经验及教训的总结和推广。4.2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4.2.1 负责组织本公司在建项目的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评估方法与集团检查评估要求一致,频次不得低于每半月一次,其中每月有一次可与集团组织的检查评估同步进行。4.2.2 负责编制本公司内部检查评估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4.2.3 负责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分公司层面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落实。4.2.4 负责监督项目部每周进行检查评估,审核项目部检查结果。4.2.5 根据集团工程管理部安排,派员参加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