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加快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4〕5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24 年四季度,部组织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总的情况看,各级国土资源与财政等部门一道仔细执行有关制度,实施管理逐步法律规范,施工质量不断提高,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项目实施中工作进度缓慢、如期竣工验收的整理项目少、未开工整理项目多的问题也很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成果如期有效发挥效益。为加快 2024 年底前到期整理项目工作进度,尽早完成整理项目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整理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项目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跟踪监管。2024 年底前建设到期的项目(名单后发),必须于 2024 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实行有效措施,促使未开工整理项目尽快开工。对 2024 年下达预算整理项目因施工准备不足而未开工的,要切实作出部署,限期完成准备工作;对因资金不到位而未开工的,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及早到位;因建设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未开工或已停止建设的项目,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确认后不再实施;2024 年底以前下达整理项目预算、但至今仍未开工的整理项目,责令不再实施。不再实施的整理项目先行冻结资金,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文,于 2006 年 4 月 20日前集中报国土资源部。由部汇总、商财政部批准后,调整整理项目预算和计划。 三、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要监督项目承担单位,严格履行法人职责,全面承担起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承担单位要监督监理人员,促其依法控制工期、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法律规范管理堵塞漏洞。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禁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凡涉及整理项目设计变更,应按《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24〕122号)规定执行。对于因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国家重点建设需要和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导致项目区局部地块调整的,在不影响项目可行、保证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质量、数量的前提下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