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关于印发《吉林省“暖房子” 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暖办〔2024〕6 号 各市(州)、县(市)暖房办: 为提高全省“暖房子”工程设计质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指导意见一、高度重视“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 实施“暖房子”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近几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点工作
“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直接关系到“暖房子”工程质量,对“暖房子”工程的顺利推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要高度重视“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厅中心工作,为“暖房子”工程提供优良服务和全力支持
各级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台优惠政策和指导意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暖房子”工程设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各设计单位要服务大局,科学设计,降低设计成本,提高“暖房子”工程设计水平
各审图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提高效率,确保“暖房子”工程设计质量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提高“暖房子”工程设计水平 “暖房子”工程应严格执行先设计、后审图、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
“暖房子”工程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各地应依据国家、省颁布出台的相关标准技术法律规范和设计要点,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设计要点
设计单位应根据简单有用、节约成本、方便施工的原则,科学选择改造方案,仔细编制设计文件,提高保温效果,确保安全性和耐久性
主要街路的、成片改造的“暖房子”工程,一般应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人文、地理和气候特点,体现本土建筑风格和城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