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建质安站字[2024]23 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仔细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抄送:省安监总站、市建委田庄主任、季良副主任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7 日印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法律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暂行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根据方案组织施工。第二章 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 土石方开挖工程1、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3、 凿岩、爆破工程。(二) 基坑支护工程采纳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三) 基坑降水工程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实行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四) 模板工程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 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