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黔危改办通〔2024〕11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的通知各市(州、地)农危改领导小组、住房城乡建设局:经省农危改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动,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危险、最需求、最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
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首先对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等“最困难群众”和茅草房、一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房等“最危险房屋”进行改造
其它类别和等级的危房户,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通过“整县推动”或政府适当补助等方式逐步改造
(二)坚持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要加强引导
在政策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农村危房改造
(三)坚持经济有用,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
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进展水平,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房面积,引导和帮助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
(四)坚持科学规划,突出地域民族特色的原则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进展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意保护原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