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铁通北京分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工程施工单位管理,法律规范施工单位行为、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通过评比及量化考核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参建北京移动公司和铁通北京分公司联合建设的驻地网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
联合建设办公室有权依照本办法管理考核施工单位
第二章 施工单位基本要求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通信行业施工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具有通信行业施工经验;在通信行业无不良施工纪录;通过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年检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仔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
第六条、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必须整齐、安全
第七条、工程项目必须经过联建办公室组织的项目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施工,对于无计划、超计划引起的施工费建设单位有权不予结算
第八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的调配与管理
第九条、施工单位承接的工程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擅自转包、分包
第三章 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管理第十条、工程施工时限1、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委托函后,建设单位需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安全员、概预算员等),2 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施工队要及时填写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经理
3、施工完成 5 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文件(1 正 4 副及电子版),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存在问题的,由监理督促施工单位 5 日内完成整改,建设单位将同时追究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责任4、验收通过后 2 日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验工计价(工程结算)文件
5、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施工队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并实行积极措施将影响减至最小
6、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协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