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2024 年 7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概况:*******。1-5#楼地上 18 层、地下一层,6-7#楼架空层 1 层、地上 11 层。1-5#楼建筑高度均为 54.35m,6-7#楼建筑高度均为 35.9m。建筑面积 1#楼 6269.19m2、2#楼 5661.81m2、3-4#楼 4992.17m2*2、5#楼 6379.8m2、地下车库 9177.13m2、6-7#4957.45m2*2。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级;抗震计算采纳的设防烈度 6 度;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安装部分包括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等系统。 2.编制依据:《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 50203-2024《建筑用砂》 GB /T14684-2001《蒸压灰砂砖》 GB 1194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11968-2024《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1999《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 13545《砌块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 /T50315-2000 3.概述: 3.1 编写说明: 建筑多以框架(剪)为主,砌体结构多以围护和填充形式,重点介绍砌体工程在围护及填充墙施工及验收中的有关内容。 3.2 有关标准强制性来文: 3.2.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 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应保持干燥。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当遇水泥质量有怀疑及标号不明和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应按试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和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2.3 砂浆用砂宜采纳中砂,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石块、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2.4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时,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2.5 用于砂浆中的早强、缓凝、防冻剂等,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2.6 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实行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3.2.7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应大于 30mm。 3.2.8 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2.9 砌筑砂浆应采纳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