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63DB64/T278-2024建 筑 地 面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标 准4 基土施工工艺标准4.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的基土施工。4.2 施工准备4.2.1 主要材料与质量要求:4.2.1.1 填土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可采纳以下土料:4.2.1.1.1 碎石类、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用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 (当使用振动辗时,不得超过每层填铺厚度4/3 ),填铺时的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4.2.1.1.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4.2.1.1.3 含盐量符合规定要求的盐渍土一般可以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4.2.2 主要设备与机具:4.2.2.1 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翻斗车、平碾、振动压实机、蛙式或柴油打夯机、筛子、胶皮管等。4.2.3 作业环境4.2.3.1 施工前作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设置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平控制点。4.2.3.2 填土前应对基土和沟槽、暗管等已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4.2.3.3 基底有积水或地下水时,应设置排水设施,确保正常施工。4.2.3.4 填土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4.3 操作工艺与工序控制点基 底 处 理 → 土 质 检 验 → 铺 土 压(夯 )实 → 密 实 度 检 验 → 整 平 验 收4.3.1 基底处理:填土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对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4.3.2 土质检验:填土前应检验填料的土质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纳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纳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能压实机械等措施。4.3.3 铺土压(夯)实4.3.3.1 填土应分层铺设,分层压(夯)实。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1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压 实 机 具分 层 厚 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