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武 汉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文 件武建法字〔2024〕316 号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建管各站、办,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武汉地区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进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编制和确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时,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工程发承包计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其所属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第四条 工程发承包计价依据包括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造价指数、基础单价、市场价格信息以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法规、政策等。第五条 行业计价依据中的指标、定额按行业标准执行,基础单价按本市规定执行。第六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及时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缺项定额的测算、补充、发布工作。工程施工中一次性补充定额,由承包方编制、发包方审定后,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方可采纳。第七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和各类造价指数,作为市场指导性计价依据。第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应根据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费用定额、市场价格信息以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纪要等进行编制。第九条 建筑工程招标标底,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