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 行 手 册 页 次 : 7-17-1 飞 行 运 行 代号: MUOM 日期: 120915 版本: 04-03 7
17 低能见运 行 7
1 目的 为提升公司全天候运行能力,减少因低能见度、低云天气所导致的延误、返航、备降等运行不正常状态, 确保在低能见天气条件下的运行安全,建立本章节
2 低能见运 行 的分类和标准 低能见运行(LVO)是指低于Ⅰ类天气标准的运行,包括Ⅱ类、Ⅲ类进近和着陆,及低能见度起飞
低能见运行程序(LVP)是指在Ⅱ类与Ⅲ类进近及低能见度起飞时,为确保运行安全而使用的机场程序
1Ⅱ类运 行 只有满足公司相关机型获得Ⅱ类运行批准、处于操纵位置的机组成员具有Ⅱ类运行资格、飞机技术状况符合Ⅱ类运行要求、机场公布Ⅱ类运行程序且低能见运行程序正在实施等条件,机组方可实施Ⅱ类进近和着陆
定义:Ⅱ类运行(CATⅡ)是一种基于ILS 或 MLS 的精密仪表进近: A
决断高(DH)低于200ft,但不低于100ft,并且; B
跑道视程(RVR)不低于350m
机组资格: A
初始资格的获得: 1) 对于最大起飞重量 136 吨(含)以下的机型,机长至少需担任本机型机长飞行时间达 500 小时以上,并取得了 ILSⅠ类运行标准; 运 行 手 册 页 次 : 7-17-2 飞 行 运 行 代号: MUOM 日期: 120915 版本: 04-03 2) 对于最大起飞重量 136 吨(不含)以上的机型,机长至少需在当前组类航空器上已担任机长飞行时间达 600 小时以上,并且担任本机型机长飞行时间达 200 小时以上,并取得了 ILSⅠ类运行标准 3) 副驾驶至少为第一副驾驶,并熟练地掌握本机型起飞、进近、着陆和中断起飞、中断进近等特殊情况下的驾驶技术; 4) 机长和副驾驶均须按照公司经批准的各机型训练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