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料加工是指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另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国内生产者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贸易方式。 第二条 进料加工是公司进出口贸易中的一项特殊业务,加强进口料件的管理是防范监管风险,降低出口成本,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 为规范本公司进料加工业务,依据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的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务流程规范。 第二章 手册申办 第四条 需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普通料件,由分厂或海外营销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对于大宗进口材料的办理由运营管理部会同海外营销公司、分厂、财务部共同制定进口采购计划;所有采购计划应填写《进口物资审批表》并进行相应审批后进行。审批后的表格应在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海外营销公司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口物资审批表》负责与客商签订进口料件合同,并制订相应的出口合同,在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六条 手册中所涉及的单耗(单位成品耗用进口料件数量或额度包括边角料等损耗,不包括废品损耗)应由技术开发部、分厂或海外营销部提供,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 进口料件需委外加工的,承揽企业应由分厂、营运管理部负责选定。运营管理部具体负责与承揽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并向海外营销部提供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及相关资料。海外营销售部负责向海关进行《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运营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根据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税款保证金存款专户联系单》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设与存款。 第三章 料件进口 第九条 海外营销公司凭手册及相关单证及时办理进口料件进口通关手续,并负责运输。 第十条 海外营销公司应最迟不超过在料件进口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进口报关单提供给财务部。 第十一条 财务部应根据进口合同及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并依据进口报关单、付汇水单等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根据手册所列明的出口总值和进口总值确定计划分配率,作为出口货物应分摊的进口料件计税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根据进口报关单、进口合同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 第四章 料件管理 第十四条 通过手册进口的料件应设置专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