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自然观的现代意义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历史长河中始终被思考和实践着的一个主题,不同的文化、历史铸就了不同民族对自然的不同认识,也即不同的自然观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自然观,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道家自然观占据着重要地位,虽然距离道家兴起已逾千年,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回顾尘封已久的经典思想有可能带给我们新的灵感
道家思想理论奠定于老子,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老子思想中,“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是万物的基础,是万事万物运动的一般规律
据陈鼓应先生统计,“道”字在《老子》一书中前后出现了七十多次[1]
《道德经》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实体,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界,而是一种规律——“自然而然”,而地和天泛指自然界的万事万物
所以这句话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天地万物皆有所法,即人和自然万物都遵循着普遍的规律,即“道”;其二是,“道”的本性是自然,“道”作为一种普遍规律是自然而然的,按照其本身的规律演化的,不受人为干预的
这句话揭示了万事万物的总法则——遵循自然,并且这个法则是普遍存在的,不可违背的,这就是道家自然观的核心思想
“道法自然”自然观的基本观点是承认客观规律的存在,强调遵循规律的重要性,认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处在一种有序的运动之中,一切事物都有内在的根据,遵循一个有序的规律
这也奠定了道家思想的基本思路:探究事物的法则,探究万物的总法则;用事物的法则解释事物的一般属性,用万物的总法则解释事物的根本属性;自觉遵循事物的法则行事,以领悟万物的总法则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2]
既然万事万物的总法则是遵循自然,那么在这个思想基石上,在宇宙、人生、治国、用兵等各个领域,“无为”、“不争”、“因循”等道家核心思想就是理所应当的推论,所以说,道家思想的基础就是“道法自然”的自然观
道家自然观具有广泛的内涵,将其思想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