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临床诊疗指南麻醉前病情估计和术前准备第一节麻醉前病情分级参考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I 级:正常健康。II 级:有轻度系统疾病III 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W 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且面临生命威胁。V 级:不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 24 小时的濒死病人。急症手术在每级前加注“急”或(E)。I.II 级病人的一般性麻醉耐受力良好,111 级病人麻醉有一定危险性,应做好充分麻醉前准备和并发症防治,IV 级病人的危险性极大,应做好积极抢救,围麻醉期随时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术前必须向手术医师和家属详细交代清楚。第二节常见伴随疾病的评估与准备一、高血压病1. 高血压病病人的麻醉风险取决于是否继发重要脏器的损害及损害程度,包括脑、心脏、冠脉供血和肾功能等改变。2. 高血压病病人术中,术后可能发生高血压,低血压,心力衰竭,心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合并糖尿病和肥胖者麻醉手术的危险性更大。3. 术前经内科治疗,应用降压药使血压控制在 160/90mmHg 以下,改善其他重要脏器功能及水电解质平衡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4. 急症手术前亦应调控好血压及全身状态后,方可施行麻醉。二、心脏病1. 心功能 1~2 级病人对麻醉耐受性较好,心功能 3~4 级者对麻醉耐受性差,术前应改善心功能,控制慢性心衰。控制心率和快速房颤,心室率应控制在 100 次/min 以下。室性早搏应小于 5 次/min,除外多源性室性早搏或 RonT,应掌握有效控制室性早搏的药物。2. 心电图明显异常者,应经心内科会诊治疗。3. 对缺血性心脏病,应从病史中明确是否存在心绞痛,既往有无心肌梗死史,目前心脏功能代偿情况,心肌梗死后 6 个月以上才能进行选择性手术麻醉。4. 特殊传导阻滞并有心动过缓,晕厥史,对药物治疗反应差的病人,术前应安置临时起搏器,已安装起搏器的病人术前须经心内科确定起搏器功能正常;术中使用电灼器有一定危险性。5.按 Goldman 心血管功能危险指数,可作为非心脏手术的危险性评估(见表 1)0 表 1 心脏危险性指数(Cardiacriskindex,CRI)评估评估项@指数1 病史(1) 年龄>70 岁 5(2) 最近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102 体检(1)有主动脉瓣狭窄 3(2)有舒张期奔马律、第三心音或颈靜脉充血 113ECG(1) 有非窦性心律失常 7(2) 室性早溥>5 次/hnin74HQ 气分析与生化检查(1)Pa02<60mmHg(8.0kPa)或PaC02>50mmHg(6.6kPa)3(2)血钾<3.Ommoi/L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