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1.目的规范机械加工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冲突时,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3.引用标准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为mm。JB/T 50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T 1800.4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GB/T 3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GB/T 197 《普通螺纹公差》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5277 《紧固件 螺栓和螺钉通孔》4.原材料检验机械加工件所用板料,棒料的材质,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按图加工所需。详细做好原材料入库记录。不合格材料办理好退货手续。5.工序质量检验5.1 零件加工后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及JB/T 50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规定。5.2 零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5.3 铸钢件、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后如发现有砂眼、缩孔、夹渣、裂纹等缺陷时,在不降低零件强度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允许按照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修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5.4 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有毛刺,除产品图样有要求外,不允许有尖棱、尖角。5.5 精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的支撑、保护措施。加工面不允许有锈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5.6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允许打印标记。5.7 最终工序为热处理的零件,热处理后表面不应有氧化皮。精加工后的配合面、齿面不应有退火、发蓝、变色的现象。5.8 对于生产图样中要求电镀锌或热镀锌的零件,图中要求的配合面尺寸为含镀层后的尺寸。5.9 表面电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镀层外观光滑细致、无起泡、起层、剥落、烧焦及海绵状沉淀; 2)经铬酸钝化后,应具有绿黄略带有红色的彩虹色; 3)镀层表面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及轻微的刮痕印,允许工件边缘色彩稍淡; 4)钝化膜有一定的光泽,不到呈暗褐无光的泥巴色; 5)钝化膜应牢固,用布揩擦不掉;在50℃~ 60℃的热水中煮1 小时,颜色无显著减退。 6)镀层厚度8~12μm。5.10 表面热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表面应均匀、无毛刺、过烧、挂花、伤痕等缺陷,不得有影响安装的锌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