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第三章前期管理第四章基础管理第五章技术状态管理第六章使用、维护和修理第七章改造与更新第八章经济管理第九章教育与培养第十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必须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责任制里,都必须明确地把保持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把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内容包括对设备规划、造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本地区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3)协同当地经委组织地区性的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配件商品化工作;(4)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