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建管质字[2024]16 号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分级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完善政策引导、现场督查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标准化管理三年工作目标的要求,现就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分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等级划定 从今年开始,对我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划定 A、B、C 三个等级: A 级工程:根据《青岛市标准化示范施工场地考核标准》(附件 1),经市评审组评定为 90 分(含)以上的工程,并授予"青岛市标准化示范施工场地"称号。 C 级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存在《标准化管理不达标工程二十八条》(附件 2)规定行为之一或根据《青岛市标准化示范施工场地考核标准》,经主管部门评定为 80 分(含)以下的工程。 B 级工程:除 A 级和 C 级以外其他工程。 二、实行差异化管理 对 A 级工程,将根据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并与招投标、企业资质联动,在日常综合检查中可予以免检。各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复查和抽查,对第一次复查不达标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中扣除该工程所加分值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 50%;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第二次复查仍不达标的,予以摘牌,并扣除该工程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中的加分。 对 C 级工程,市内四区工程的 C 级工程,由市建管局监督员按要求填报《标准化施工场地分级管理联动单》(附件 3);五市三区的 C 工程,由各区市相关部门填写《标准化施工场地分级管理联动单》,上报市建管局质安处。对 C 级工程将实行以下措施: 1、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并实行联动管理机制; 2、C 类工程在建管信息网的公布时间不少于 1 个月; 3、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市场主体考核办法给予扣分; 5、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的,从严查处; 6、一个施工企业年度内有两个工程列入 C 类,取消该企业年度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对 B 级工程,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较好和较差的,分别列入 A 级、C 级工程评定对象。 三、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措施 强化初审和复查制度。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每月对拟申报标准化示范施工场地的工程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标准化示范施工场地评审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