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考核办法为法律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使监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全面落实,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和工程质量,根据交通建设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总公司《监理管理考核办法》等,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监理考核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考核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工程部、合约部、办公室全体人员二、监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一)对施工监理采纳责任目标量化的考核办法
根据监理工作特点,考核内容依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和不同的考核对象设置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满分为 100 分,每个项目均列出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以得分多少考核监理单位整体工作成效和各驻地办工作水平,兼顾监理工程师个人素养评价
量化考核是以点代面的反映监理工作的成效,监理单位负责人应依监理法律规范、监理合同的有关要求,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法律规范、高效开展
(二)监理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为 90 分以上为优秀、综合评分为70 分以上为合格、综合评分为 70 分以下(含 70 分)为不合格
(三)考评等级定为不合格的,则延缓当期监理服务费的支付,限期整改,并追究违约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或业务素养达不到要求的监理人员,业主将清退
若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综合考评工作由管理处结合监理费用支付工作,统一组织
1、施工准备阶段和交竣工验收阶段考评时间,由管理处分内容安排确定
2、施工阶段综合考评由总监办以驻地办为单位根据下述考核内容组织自检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报管理处(分别为 1 月、6 月、9 月、12 月的 20 日),然后由管理处组织各部门于该月 28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