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宝,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 ,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究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纳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第四条 档案工作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政治条件好、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文书、科技、照片、磁性载体等全部档案
制订有关的办法、制度,负责接收、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用等工作,并对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工作及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案卷质量的标准化
第六条 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和规定学历,身体健康,严守秘密,遵纪守法
要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第八条 实行文件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制度
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形成的科技材料(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等)、文书文件及磁性载体材料(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必须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