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 年版) 土建部分贯标交底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四年八月 1 总说明部分 一、 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 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73.1~4—2008]; 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年); 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 年); 8、 南京市 2013 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二、编制原则 1、以我省 2004 版的建筑与装饰计价表为基础,定额表现形式不变; 2、简明适用原则,合理划分定额步距; 3、对 2004 定额使用中不明确或定额水平有问题的子目进行调整; 4、对 2004 定额缺项,实际使用较多的定额项目进行补充; 5、根据现行施工规范和工艺,调整定额子目; 6、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尽量考虑为与 13 清单规范的口径一致; 7、各专业水平协调;统一材料库,材料 8 位编码。 三、章节调整情况 1、原 04 计价表共 23 章,14 计价定额 24 章,根据 13 计算规范的章节调整如下: (1)04 计价表第一章的强夯、第二章的地基加固、第二十一章的基坑支护合并为 14 计价定额的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04 计价表第二章中的基础垫层拆分:14 计价定额中非混凝土基础垫层放在第四章砌筑工程,混凝土垫层放在第六章混凝土工程中; (3)04 计价表第九章中的保温、隔热在 14 计价定额中与防腐耐酸工程合并,组成第八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2 四、部分内容调整情况 1、名称改变: 04 为《计价表》;14 为《计价定额》; 2、定额作用:增加了作为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本定额中的砂浆按现拌砂浆考虑,如使用预拌砂浆,按规定进行换算; 4、关于二次搬运费用:04 计价表指市区沿街建筑才考虑,现明确只要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即可,计算方法按第二十四章子目执行。 五、定额水平(2014 定额与 2004 计价表比较)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总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1 小高层 0.37% -0.85% 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