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译文人总有一死,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死得比鸿毛还轻
岀典西汉司马迁《抱任安书》注:、原文: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
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
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
素所自树立使然也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译文:这些事情是不容易逐一地向俗人解释的
我的祖先没有剖符丹书的功劳,职掌文史星历,地位接近于卜官和巫祝一类,本是皇上所戏弄并当作倡优来畜养的人,是世俗所轻视的
假如我伏法被杀,那好象是九牛的身上失掉一根毛,同蝼蚁又有什么区别
世人又不会拿我之死与能殉节的人相比,只会认为我是智尽无能、罪大恶极,不能免于死刑,而终于走向死路的啊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是我向来所从事的职业以及地位,使人们会这样地认为
人固然都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依靠的东西不同啊
、重于泰山【解释】:于,比
比泰山还要重
比喻人死得很有价值
形容意义重大
轻于鸿毛释义:鸿毛:大雁的毛
比大雁的毛还轻
比喻毫无价值
、司马迁三十八岁时,继父职为太史令
四十七岁时以李陵事下狱,受宫刑
岀狱后,为中书谒者令
《汉书•司马迁传》:谓“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事”
中书令职,掌领导尚书岀入奏事,是宫廷中机要职务
《报任少卿书》是在他任中书令时写的
任少卿名安,荥阳人
曾任益州刺史、北军使者护军
《史记》卷一百四《田叔传》后附有褚先生所补的《任安传》
任安是司马迁的朋友,曾经写信给司马迁,叫他利用中书令的地位“推贤进士”
过了很久,司马迁给他回了这封信
此信写于武帝太始四年十一月(公元前年,这年司马迁岁)
当时任安因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