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注意事项道路工程一、清理场地1、砍伐树木(1)在伐树范围内应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2)伐树前应选好安全射避的退路.(3)清除的杂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4)在陡坡悬崖岩处砍伐树木,要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5)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2、拆除建筑物(1)拆除作业之前,应将与拆除物相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设置安全护栏,配以必要的警告标志,设置夜间警示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2)坚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严禁立体交叉同时拆除。在无特别情况和需要时,均不宜采纳推(拉)的拆除方法。(3)坚持先拆板后拆次梁再拆主梁,严禁顺序颠倒.(4)坚持拆除梁和楼梯板时,必须从中间往两端基本对称进行,绝不允许先拆两面端或一端后而让梁和楼梯板下坠;对凡是跨度和荷重较大的梁、楼梯板的拆除,还应视情况讨论是否应落实加设预支护措施。(5)坚持在每拆一层板、梁和其下的柱、墙时,都能实现有下部楼板梁或其钢筋骨架网做临时可靠的水平防护,绝不允许出现从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钢筋的危险做法。(6)坚持检查落实拆除施工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拆除的措施,实现拆除施工单位对作业安全负责和业主单位安全监控管理双控制。外人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拆区的警戒范围,在被拆工程内和可能波及的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员居住和休息.(7)自始至终坚持管好用电用火、用电机具的安全,非持证电工不得从事装拆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8)所有拆除人员和驻场管理人员必须落实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防尘眼镜、工作鞋、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进行作业。二、土方工程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根据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实行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实行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 2 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 2m,纵向不得小于 3m.禁止采纳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 1。5m 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3)坑、槽、沟边缘 1m 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 1m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