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改造更新报废管理制度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 1 月 16 日批准页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改造更新购置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已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修订完毕, 现予以批准发布,自 2013 年 3 月 20 日开始实施
各科室、 各工队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孙洪甫 2013年 3 月 20 日机电设备改造更新购置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设备设施、改造、更新、报废、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科技发展,降低消耗、提高效率,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整个公司各种设备、辅助设备
三、职责1、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计划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机电科提出方案,有机电矿长审批,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报矿长审批后执行
2、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应严格按照实施计划、有步骤、按进度、按要求进行
3、各科室、各工队设备管理人员是本部门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积极协作配合机电科工作
四、设备改造、更新、报废、选购原则 1、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对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虽然能回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置价值 80%,须更新并作报废处理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从安全、精度、效率或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技术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