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酒店“全员营销”提成奖励方案■營銷部■*** 年** 月一、目的:增强全员营销意识,开辟新客源,拓展新市场,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参加人员: **大酒店非营销(销售)人员三、销售范围:酒店各营业项目(餐饮、客房、康乐)。四、营销对象:酒店现有各类协议客户和省消防总队以外的所有社会团体。五、可提奖团队项目:会议团队,康乐团队,旅行社团队等。六、奖励形式:现金,消费券(只在酒店货币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使用)。七、奖励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真实。 2、切实考虑每笔业务的实际赢利,酒店计发全员推销奖金只能是减少自身营业利润,而不是亏本付出,任何奖金都是建立在利润的基础之上。特殊情况下(酒店的营业价格调低,业务的实际赢利极低),以下提奖标准中的提奖百分比可做适当调整,但需报总经理批准。 3、适当奖励。体现员工自身价值的主要方面应该还是本职工作,过度的奖励必分散员工的工作精力。八、提奖方式: 1、提奖条件:⑴该团队一次性消费在5000 元以上,且奖励计提从5001 元起。⑵该团队需提前2 天以上预订。⑶每笔业务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酒店的门市价,不得低于酒店门市价的8 折。⑷提奖人员必需为酒店员工(非营销和销售人员,经理以上人员均不参与)。⑸方案执行之日起, 由非营销部和非餐饮销售人员的其他部门员工引致酒店签定协议的客户可计入范围,但必须在结算之后方可计提;如引荐人离开酒店则该部分客户自动归营销部统一管理,消费额可计入营销部人员业绩,但不参与营销部绩效考核。⑹各营业部门人员必须是在带动非本部门消费才能计提,后台部门则全场计提。 2、提奖分段计算,公式:个人提奖额=(业务分段实际消费额×分段提奖百分比)之和。 3、提奖标准①( 9 折以上,含9 折):业务实际消费额分段标准分段奖励等级分段提奖比例¥500 1—¥10 000A15‰¥10 001—¥100 000B10‰¥100 001以上C8‰提奖标准 ②(8 折以上, 9 折以下,含8 折):业务实际消费额分段标准分段奖励等级分段提奖比例¥500 1—¥10 000D12‰¥10 001—¥100 000E8‰¥100 001以上F5‰九、操作细则: 1、员工在获得业务信息后,立即与营销部内勤人员或销售代表取得联系,核实团队是否已经预订,并审核客户范围,符合条件后,协同营销人员与之洽谈有关价格事项。 2、业务洽谈完毕,员工协同营销人员填写预订单(本人在预订单上用正楷字体注明姓名和所属部门) ,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