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国内钢铁产业政策与钢铁企业营销策略的调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 年 7 月 20 日正式颁布实施,作为指导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的首个纲领性文件,它提出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合理控制总量、调整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循环经济等指导性方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给国内钢材营销环境带来的变化(一)钢铁生产集中度的提高、营销渠道的整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明确指出,要通过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兼并、重组,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企业集团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到 2010 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020年达到 70%以上。现有钢铁企业的兼并、 重组,必将涉及到对其营销渠道的整合。从渠道主体来看,目前钢铁生产企业的营销渠道可分为三大类型:钢厂自营渠道、 中间商渠道和直供用户。 在这三种类型的渠道中,钢厂自营渠道先从熟悉市场入手,逐步开始自主经营。 中间商渠道的发展历程表明,钢厂在产品分销上对钢材贸易企业的依赖在逐步减少,在合作规则上的让步也在减少,导致这些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厂家自身所拥有、可控制的分销能力在提高。在目前的钢铁企业中,超大型钢铁企业如宝钢、鞍钢、武钢自营渠道占主导地位, 大力发展直供用户, 降低交易成本是这些企业渠道发展的主流方向。 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采用中间商渠道形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一些大中型的钢铁企业纷纷建起了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其直销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按照《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对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必将是以现有超大型钢铁企业为主体,以它们为依托兼并其他中小型企业。兼并后,主体企业的营销模式将会被移植到新的营销体系之中,原来中小钢铁企业的一些经销商可能由于营销业绩、资金实力不足被淘汰。如:2005 年 4 月武钢兼并了鄂钢后,将鄂钢原有的销售体系纳入了武钢的统一管理,原来鄂钢的一些经销商就被取消了直接订货资格。(二)产品档次提高、技术含量增加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提高产品质量是钢铁工业实现产业升级的基本着眼点。我国是产钢大国,但不是强国,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产品结构不合理,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不能自给。因此,优化钢材产品结构,扩大国内紧俏产品生产能力, 发展高端板带材和高效钢材,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是钢铁工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当务之急。以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