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根治"豆腐渣"工程的途径探析 下关区纪委监察局 李清贤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全国平均每年都发生几十起工程质量引起的恶性事故,每年因此造成的浪费都在 1000 亿元左右。这些事故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进展、人民生活的改善、社会的进步和安定,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经济建设健康进展服务,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服务,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参加对“事腐渣”工程的根治作为重要任务,仔细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导致“豆腐渣”式的工程频频出现的原因很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项目建设思想不端正,决策盲目随意。多年来,我国公共投资的决策者是地方政府,项目投资的主要责任人到位。而且往往是有人决策而无人承担责任,出了问题算是交了学费。在工程项目建设上,政府行政部门的一些领导干部指导思想不端正,滥用决策权。有的为显示自己的政绩,大搞“政绩工程”;有的为装点门面,大搞“形象工程”;有的为向节日、纪念日献礼,大搞“献礼工程”。由于这些工程大多属盲目上马,结果有的因建设资金不足,凑合完工;有的不讲科学,舍命赶进度留下重大隐患,致使有的工程竣工之日,就是问题暴露之时,成为害民工程、遗憾工程。 第二,前期准备工作不仔细,履行报批手续不严格。 1、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有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未按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2、决策咨询评估不严肃。有的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和重大项目建议书未经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评估论证;有的咨询评估机构随便出具估论证意见,甚至严重失实。3、履行报批手续不严格。有的项目未报建、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有的擅自简化建设程序,超越权限进行项目审批。 第三,招投标运作不法律规范,工程管理制度不落实。首先,招标投标运作不法律规范。目前,有形建筑市场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建立起来,已经建立的在运行中还存在管理工作跟不上等问题。有的建设单位不愿进有形建筑市场,暗中与施工企业商定造价,实行私下发包。有的将大工程支解后,“合法”地绕过招投标,自行选择确定施工企业;有的地方公开招标率很低,议标的比例很大;有的市场工作人员和评委,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搞明招暗定,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利用职权和影响,直接插手工程承发包活动,指定参建单位,使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揽了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