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8 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2 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 2018 年5 月 15 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高德丰、苏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 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 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 1、GB/T24001-2015 标准,GB/T28001-2015 标准; 2、公司体系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 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A1-5 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 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