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套路贷”所涉罪名辨析“套路贷”所涉罪名辨析 唐晓军 摘 要:“套路贷”作为类型化违法犯罪统称,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诱骗他人陷入借贷怪圈,采纳暴力、“软暴力”、或者诉讼等手段催讨借款,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理“套路贷”案件时重点审查主观目的、行为手段、履行方式,通过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是否虚高借款、虚增流水、恶意违约等方面严格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高利贷,对仅猎取高额利息的行为认定为民间借贷高利贷。通过推断主行为是要挟还是欺骗作为区分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因被恶害胁迫交付财物的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因欺骗而交付财物的认定为诈骗罪。 关键词:套路贷 高利贷 敲诈勒索 诈骗 近年来,伴随着民间借贷和新型金融工具的快速进展,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套路贷”违法犯罪。虽然 20XX 年 4 月“两高两部”出台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但实践中仍面临一些难题。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套路贷”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进一步拓展办理“套路贷”案件思路和方法,以期为基层司法人员提供一些借鉴。 一、准确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 (一)“套路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之相同 1.“套路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形式上均为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是基于平等地位的借贷双方,通过订立书面或口头借贷协议约定有偿或无偿借款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长期以来,民间借贷由于手续简便、灵活机动成为融资的重要渠道,因为回报率高,民间借贷中收取远高于银行利率的高利贷更是异常火爆。“套路贷”起源于民间借贷,表现为行为人采纳“车抵贷”“消费贷”“校园贷”等多种经营形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和违约金,行为人出借款项,被害人支付利息、违约金和归还本金。此外,二者在诸如“砍头息”、计算复利等方面也有相同之处。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套路贷”和民间借贷高利贷均为法律所限制或打击。民间借贷高利贷由于高收益、隐蔽性、缺乏担保容易发生交易纠纷,导致资金链断裂,进而成为“黑天鹅”“灰犀牛”产生重大金融风险,危害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国家从民法、刑法层面对高利贷进行了规制。 首先是限定了受保护的利率上限。20XX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6 条明确了民间借贷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利率标准上限为年利率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