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等级考试三级考试大纲 1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考试大纲 (草案) 一、考试用途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考试主要适用于测试接受过1 2 0 0 —1 6 0 0 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汉语水平,也适用于测试相当以上学时的采用其他学习形式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
考试的结果可以直接向考试的使用者(招生学校、人事部门、招聘人员单位)提供关于考生汉语水平的评价信息,也可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出考生在汉语学习过程中各项语言技能的特点,对汉语教学产生积极的反馈和导向作用
具体作用如下: 1 、作为有关部门对考生评价、选择时的决策依据; 2 、作为各类高等院校或中等院校允许免修汉语课程的参考依据; 3 、作为汉语学习者在汉语学习进程中学习效果的自我评价工具; 4 、可以成为各类学校教师使用汉语授课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5 、可以成为检验和评价各类学校汉语教学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6 、可以成为其他行业工作人员汉语水平达到任职资格的依据
二、考试对象 1 、准备进入高等院校汉语授课班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 2 、希望向有关招生、招聘部门证明自己具有较高汉语水平的少数民族应考者; 3 、希望客观评价自己汉语水平的汉语学习者
二、考试依据 考试主要依据: 1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三级) 2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标准》(暂缺) 3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暂缺) 考试参考依据 4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课程教学大纲》(暂缺) 5 、《中国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 在以上大纲(暂缺部分)尚未正式颁布以前,可参考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汉语水平考试部编写的《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和《汉语水平等级标准与语法等级大纲》
三、试卷构成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等级考试三级考试大纲 2 民族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