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总则一、为确保中心人员、物资、财产和中心管理安全,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二、安全工作是中心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三、坚持 “预防为主 ”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 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 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中心。五、坚持 “预防为主 ”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 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 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六、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 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中心。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一、坚持安全工作为中心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中心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 ”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 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 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 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 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第三章安全组织和一、中心安全工作在区卫计局以及南平市妇幼保健等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在综合安全方面接受卫计局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