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管理规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模具(含塑胶模、五金模、PCB 冲压模、 PCB 测试架、外协测试架、 自制模具等) 管理作业, 以利生产作业顺畅,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相关文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职责3
1 企管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 开模时机4
1 新产品开发时
2 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 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 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2 开模申请单位4
1 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 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3 开模申请流程4
1 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 开发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经评审,确定开模方案
3 模具自制时,开发部会同生技课讨论后,交由生技课执行
4 模具外购由开发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5 开发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6 经总经理核示后,开发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合同书
7 合同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体积、模穴数、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 模具验收模具验收由开发部组织质量部、制造/采购部进行,一般要求现场验模
1 开发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模穴数、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
2 外购模具由采购部/质量部负责模具可作业性之验收
3 自制模具由制造部负责模具结构、作业性之验收
4 开发部负责验收新产品所用模具之生产制品的尺寸、结构
5 质量部负责复核制品结构、尺寸、外观、装配性能、 可靠性之验收
6 上述部门验收均合格后,应同供应商签订《模具保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