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入文档标题 ] 1 “正品行货”保障服务规则“正品行货”是指由商城合作商使用商城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客户提供的一种商品质量保障服务。该服务系商城合作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内容合作商义务的具体细则。第一条 “正品行货”的定义根据协议约定,合作商不得销售假货及非原厂正品商品,一旦发现有出售假货及非原厂正品商品,则商城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正品行货”是商城合作商必须承担的服务内容。具体为,当商城客户通过商城购买合作商的商品,若客户认定已购得的商品为假货,则有权在交易成功后14 天内按本规则及商城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向商城发起针对该合作商的投诉,并申请“正品行货”赔付,可以申请的赔付金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及其他法规、 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该类商品售假赔付金额(含投诉商品回邮邮费)为限。第二条 客户提出“正品行货”赔付申请的条件(一)客户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合作商是商城合作商;(二)客户的赔付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赔付申请金额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 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售假赔付金额及邮费(含投诉商品回邮邮费)为限;(四)客户提出“正品行货”赔付申请应在交易成功后14 天内。[键入文档标题 ] 2 (五)“正品行货”赔付原则:根据2014 年 3 月 15 日实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需“退一赔三”。第三条 “正品行货”赔付申请流程(一)在满足第二条的前提下,客户可在商城客服发起“正品行货”赔付申请并注明理由;(二)在收到客户“正品行货保障”赔付申请后,商城有权根据协调情况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必要证明,并确认及判定;(三)当商城根据相关规则判定客户“正品行货”赔付申请成立,则有权自合作商的保证金账户直接划扣合作商保证金退还客户的相应款项,并退还客户购买该商品所使用的相应商城积分。第四条 合作商义务及处理办法(一)商城受理客户的“正品行货”赔付申请后,合作商需积极配合,并根据商城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二)若合作商能有效证明其商品为原厂正品商品,则商城将退回客户“正品行货”赔付申请;(三)若合作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的相关证明明显无效,则商城有权自合作商的佣金/ 保证金账户直接划扣合作商保证金退还客户的相应款项;同时,商城有权根据约定终止与合作商之间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