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加快城乡进展一体化推动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太委发[2024] 19 号 为统筹城乡进展,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进展一体化进程,根据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推动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城乡统筹进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根本,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破除二元结构,创新体制机制,鼓舞农民进城进镇落户,引导农民入住集中居住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进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加强规划引导,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建立农民、集体、政府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为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营造最优的环境。 2.统筹建设,集聚进展。积极引导和鼓舞农民向城镇转移、居住向城(镇、区)集聚。合理确定农民安置公寓房和集中居住区的布局和规模,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切实改进农村建房模式,对农民进城进镇居住的全面推行公寓房。 3.依法管理,体现特色。严格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法定程序法律规范安置房建设。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安置用公寓房以优质地块选址、多层与高层合理搭配、并按城市社区完善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既尊重地方风俗习惯、体现江南水乡特色,又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反映时代特征。 三、目标进度 到 2024 年,全市 50%以上农户进城进镇进区集中居住;再用 5~8 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农民集中居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实施重点 各规划区预拆迁集中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拆迁集中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集中一批;城乡环境整治集中一批;10 户以下的自然村落整合集中一批;其他需要进城(镇、区)的农户集中一批。 五、主要政策 1.农民进城进镇、农房拆迁安置。 (1)凡是本市市、镇规划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开发建设需要和市、镇规划区以外因社会公益事业、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所涉及被拆迁的农民住宅,实行拆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