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构建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思考关于构建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思考 摘 要 我国正处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处于初级阶段,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属性定位不准,内容范围狭小,规模小,质量低,政府投入不足,社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构建有中国特色惠及全民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当前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以此本文通过构建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理论 实践模式 作者简介:于耀华,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中 图 分 类 号 : D630 文 献 标 识 码 : A DOI : 10
19387/j
1009-0592
222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30 多年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已经积累了大量财宝,如何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同时也是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
关于构建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讨论,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进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发频发,维稳压力不断增大,迫切需要转变刚性维稳思路,切实保障公民权益,从源头上消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长治久安
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法律权益,我国各地开始探究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为公共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本文较系统对我国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理论问题进行了讨论探讨,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这一重大法治实践活动有所裨益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本理论及其重大价值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本理论 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的形成,是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
二十世纪以来,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西方法治国家,随着法治政府职能强化,法治社会日渐成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体系开始创立形成,并应用于法治实践
19 世纪后半叶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