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 0 1 3 ) ............................................................... 2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 2 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 7 三、特殊的房屋建筑 ................................................................ 9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 1 1 五、商品房销售、套内建筑、阳台建筑、公用建筑面积 .. 1 2 五、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 1 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 0 1 3 )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列举了 25 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 25 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者应计算1/2 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 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 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 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