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奖惩细则 1 “一通三防”奖惩细则 一、通风管理奖惩细则 1、在“一通三防”革新创造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或积极处理,避免了重大隐患事故的单位或人员,经总工程师和通风矿长核实后报矿长批准进行奖励
2、发现损坏“一通三防”设施现象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情况属实者,每次奖励汇报者 100元
3、发现在通风设施前后 5m范围内堆放材料杂物,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情况属实者,奖励汇报者 50元
4、发现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或一道风门长时间开启不关,处罚责任人 500元
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情况属实者,奖励汇报者 50元
5、不按规定及时建筑通风设施,缺少一处或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处罚责任单位 200-500元,责任人 100元
6、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区域进行作业,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 500元,跟班队干或班组长 100元
7、没有经过通风科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而进行施工影响到通风系统时,处罚责任单位 500-1000元
8、回风巷道的失修率、严重失修率不符合规定,每超 1%,处罚责任单位 500元
9、矿井主扇不按规定检查、不进行性能测定,每次处罚责任单位 500-1000元,责任人 200元
10、反风设施不符合要求或缺少,每一处处罚责任单位 500元
“一通三防”奖惩细则 2 11、任意拆除局扇、随意开停局扇者,处罚责任单位及局扇管理工各 1000元和 500元
12、无故损坏风筒或造成风筒改向,处罚责任人 300元
13、风筒不及时挂接,违反作业规程规定时,处罚责任人 300元;风筒一处拐死弯,处罚责任人 200元;异径风筒无过渡节,处罚责任人 200元
14、造成风筒丢失或人为损坏,责任人按价赔偿
15、局扇停止供风后,没有撤人,处罚责任单位 1000元,跟班队干 500元;没有设置警戒,处罚跟班队干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