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维护部 二0 0 一年十一月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竞争和公司化运作的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根本转变,必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规范化管理,完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计划、工程管理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工程建设,降低工程造价,根据《四川省电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兼顾企业的近期效益和远期效益,坚持量质并重、效益第一的原则,既要重视新增能力的建设又要重视对原有能力的挖潜改造。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必须遵循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目标的原则,坚持通信网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先进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融资、统一谈判、统一采购的集约型运作。 第四条 凡属于建造、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的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单纯购置等,均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范围。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具体包括规划、计划、建设、工程财务、设计、施工、工程质监、监理、建设效果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维护部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专门机构,受省公司委托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第二章 规划、计划管理及工程立项 第八条 公司成立由建设维护、财务等部门及各生产单位组成的规划编制工作组,并落实专人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九条 各分公司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应积极作好市场调查分析、科学地预测业务发展,制定次年业务滚动规划,并于每年八月中旬上报公司建设维护部。滚动规划作为审查次年计划和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公司在每年同省公司计划衔接会后,根据省公司确认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公司全年投资计划。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省公司立项批复后方可实施,50万元以下的生产、维护、管理急需的零星固定资产投资由公司负责并安排工程实施计划,但此项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公司根据效益情况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决策。各分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发展需要向本公司上报建设项目时,应说明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