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煤 通 便 ( 2009) 第 30 号 签 发 : 王 书 庆 关于下发《“矿井通风、抽采、监测、 防灭火、防尘系统”安全评价和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 原 煤 生 产 单 位 、建 井 处 : 现 将 《“矿 井 通 风 、抽 采 、监 测 、防 灭 火 、防 尘 系 统 ”安 全 评价 和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下 发 给 你 们 , 请 认 真 执 行
附 件 :“矿 井 通 风 、抽 采 、监 测 、防 灭 火 、防 尘 系 统 ”安 全 评价 和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二 ○○九 年 九 月 二 十 五 日 附 件 : “矿井通风、抽采、监测、防灭火、 防尘系统”安全评价和考核办法(试行) 一 、各大系统安全评价的目的 “矿井通风、抽采、监测、防灭火、防尘系统”是矿井安全管理的基础,进行安全评价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系统存在的隐患,最大限度的提高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不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水平
实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目标,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杜绝“一通三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评价内容 各大系统根据所需要评价的侧重点不同和需要各单位不断进行改进提高的内容,依据《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化》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了详细评价内容和评价分数
具体见各大系统评价表
三、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 各大系统评价实行百分制评价,各单位必须建立评价档案和记 录 ,按 照 各大系统评价表进行自 行评价打 分
评价结 果 及时通知 到矿相 关领 导 、业 务 科 室 和施 工 单位,对评价存在的问 题 ,由 总 工 程师 及时组 织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分析 研 究 ,并 制定整 改措 施 ,限期 整 改
评价等 级 分为 可靠、基本 可靠、不可靠三个 等 级
90 分及 90分以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