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部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工程预结算管理及审核作业指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1)预算 即施工图预算,指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双方合同规定采用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进行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2)结算 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 职责 (1)成本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负责组织主体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根据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2)项目经理部 负责提供预算工程的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负责主体工程以外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报成本管理部复核。 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并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费用的审核,2 万元以上的签证和 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必须报成本管理部复核。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负责组织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负责填报竣工时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交接单》和《工程结算定案单》。 将工程结算资料移交成本管理部复核。 (3) 设计部 负责提供方案、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负责审核批准设计变更。 (4) 工程管理部 负责向项目经理部进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投标相关文件、合同条件等资料的交底工作,详见《工程合同交底作业指引》。 5. 工作程序 (1) 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① 施工图预算可本公司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审;委托的机构必须已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② 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结算,在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包括工程量、钢筋实际含量的详细计算书)及与承包单位核对后的预结算资料,并同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