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市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实 施 细 则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2000 年 3 月 2 目 录 一、 总则 1 (一 ) 目的 1 (二 ) 任务 1 (三 ) 基本要求 1 (四 ) 组织形式 2 二、 设计编制 3 (一 ) 基本要求 3 (二 ) 设计书提纲 4 三、 野外调查 5 (一 ) 野外调查记录方式 5 (二 ) 野外调查记录内容 5 (三 )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 12 四、 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2 (一 ) 群测群防体系 12 (二 ) 监测网主要职责 13 (三 ) 工作内容 14 (四 ) 群测群防灾害体的选定 14 (五 ) 监测数据 16 五、 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16 (一 ) 基本要求 16 (二 )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 17 (三 ) 地质灾害危险区划 18 (四 ) 地质灾害调查图件编制 18 (五 ) 报告编制 21 (六 ) 报告附件 24 附件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 27 附件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 36 附件3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模糊综合评判方法 41 3 一、总 则 (一 )目的 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 )的地质灾害隐患,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 )任务 1.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等。 2.“以人为本”,对所属县(市 )的主要集镇、厂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潜在的地质灾害体进行调查。 3.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4.进行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易发区和危险区。 5.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议),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地质灾害减灾预案。 6.结合调查成果,对所属县(市 )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 )基本要求 1.地质灾害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植被,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 2.地质灾害调查的灾种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对危及人及财产的潜在灾害点,如不稳定斜坡、泥 4 石流流通区、采空区等必须进行调查。根据现场实际,可以增加调查其它灾种。 3.地质灾害调查方式采用专业调查与当地群众查险、有关部门报灾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