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 2 条 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 3 条 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小于 25m m 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42 MPa 或小于 0
1MPa 的管道
第 4 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 GC1 级: (一)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 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二)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 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
0MPa 的管道; (三)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
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四)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10
0MPa 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 GC2 级: (一)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 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 2 力<4
0MPa的管道; (二)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
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三)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
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四)输送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