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 /155-2-05-2002 运行管理标准 2002-03-18 发布 2002-03-18 实施 广东 省 长 潭 水 电 厂 发 布 1 4 5 Q/155-2-05-2002 前 言 根据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简称长潭水电厂)加强科学管理、创建一流水电厂的总体规划安排,为了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工作而制订。 本标准内容包括《生产调度管理标准》、《交接班管理标准》、《巡回检查管理标准》、《定期维护、试验、切换管理标准》、《操作票管理标准》、《工作票管理标准》、《操作监护管理标准》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运行工作管理标准》、《中央控制室管理标准》等十项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生产部运行分部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张学云 审 定: 蓝庆思 批 准: 林大洲 本标准由生产部运行分部负责解释。 1 4 6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05.01-2002 生产调度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生产调度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生产调度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部(79)第53 号文,《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广东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 调度工作的管理职能 3.1 职能与分工 3.1.1 值长在调度关系上受中调值班调度员指挥,在业务上受生产部部长、运行主管的领导,值班期间代表厂长、总工程师对全厂生产系统行使其调度权和指挥权。 3.1.2 值长是全厂安全运行、经济调度、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具体指挥者和领导人。各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操作上属值长直接领导。 3.2 责任 3.2.1 负责合理安排各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的最佳状态,并对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经常督促并设法采取措施带领全值人员积极主动完成。 3.2.2 负责按调度命令完成全厂有功和无功负荷调整的组织实施,使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符合标准,保证电能质量。 3.2.3 负责根据调度命令和本厂设备情况,及时正确地指挥、组织实施设备状态转换等操作。 3.2.4 负责指挥设备异常运行,故障、事故处理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安全运行技术水平,并提出处理意见。 3.2.5 负责向中调提出本厂设备的实际运行要求,联系了解设备检修申请项目的批复情况。 3.2.6 负责建立、健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运行资料整理分析,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