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详解 概述: 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编制,是对2003 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 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主要特点表现如下: l 条文数量:45 条增加到 137 条,增加了92 条 l 强制性条款:6 条增加到 15 条,增加了9 条 l 新增条款的分布: 1
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 2
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 3
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l 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 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 都 有 较大 的改 变 ,因 此我 们 从如下几 个 方面 对规范进行总 结和剖 析 ,以加强大 家 对规范的理解和掌 握
主要内 容 : 1
工程量清单适 用 范围 的扩 展 2
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3
风 险 责 任 的明确 划 分 4
合同类 型 的规定 5
清单组 成要素 的扩 充 6
措 施项 目 组 价方式 的扩 展 7
其 他 项 目 的调整 8
补充清单的细化 9
清单列项的变化 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条文】: 1
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 规范相比 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 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 1
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 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