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码: 中介代理合作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物业的非独家租赁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乙方确认本合同的订立是乙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已详知本合同所涉之法律关系
第1条 委托事项 1
1 委托物业 1
1 物业名称: (以下简称“该物业”) 1
2 物业位置: 1
2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物业的非独家租赁代理,在委托期内负责该物业的租赁代理工作
乙方为该物业的租赁代理之一
3 委托期限 本委托的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中介代理服务期限之内,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 天内完成
合同未续签的,视为本合同到期终止
2、代理服务事项 1
1 为物业招租进行重点客户的宣传和推介; 1
2 带领目标客户现场视察; 1
3 评估及建议适宜的商户品牌、落位及租赁条件; 1
4 持续性洽谈及协助签订租赁意向书; 1
5 确定租赁条件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1
6 协助催缴租赁保证金及合同修订、谈判; 1
7 协助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1
8 全力配合甲方的招商宣传推广工作; 1
9 为该物业提供代理服务的其他工作
3、中介代理权 1
1 双方确认,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中介代理服务工作,并在甲方与乙方引入的商户成交时,按照本合同第6 条的相关约定收取中介代理服务费
2 双方确认,甲方对于租户、租赁条件、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