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预案1 总则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相继出现多名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患者,呈现一定的聚集性,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初期常因诊断不明,难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处理难度大,又极易引起社会的关注,造成公众恐惧情绪,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明确诊断、恰当治疗、有效控制和消除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危害, 指导和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省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3 工作原则1
1 适宜处理原则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尽快判2 定事件性质,评估其危害度,并根据疾病控制的基本理论和已有的疾病控制实践经验,选择适宜的应急处置措施
2 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病因调查并重原则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采取适当措施的同时,应尽快查找致病原因
对有些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特别是新出现的传染病暴发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明病原的,应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流行病学病因),以控制疫情蔓延
3 调查与控制兼顾原则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处置,需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
在事件的不同阶段, 应根据事件的变化调整调查和控制的侧重点
若流行病学病因(主要指传染源或污染来源、传播途径或暴露方式、易感人群或高危人群)不明,应以调查为重点,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
流行病学病因查清后,应立即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