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江西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 定指标体系江西省教育厅编2006 年 5月编 制 说 明本“指标体系”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对原体系进行修订而成的
设有 3 个一级指标, 15 个二级指标,40 个三级指标,是一个比较完整的指标体系
每个三级指标设A、C两档(若一档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时,均须达到;若用“或”字的,只要一方面达到即可),不设分值
A 档为较高要求, C档为合格要求,不达C档为不合格(D 档)
自评时由学校按“省重条件”和本“指标体系”要求填写“申报表”,整理有关佐证材料(按三级指标条目装档案袋,并附目录和本条目自评结果概述),以备复评和抽查用
江西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总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1 办学思想与质量效益1-1办 学 思想1-1-1 指导思想与办学思路1-1-2 培养目标与就业导向1-1-3 职业指导与就业和创业服务1-2办 学 规模1-2-1 学历教育人数1-2-2 培训教育人数1-3毕 业 生质量1-3-1 就业率与稳定率1-3-2 “双证书” 率与专业对口率1-4示 范 作1-4-1 骨干作用与教研成果用1-4-2 示范专业与紧缺人才培养1-4-3 学校荣誉与社会声誉2 基础条件与合理利用2-1 校园2-1-1 占地面积与校园布局2-1-2 建筑面积与合理利用2-2专 任 教师2-2-1 教师数与师生比2-2-2 学历与职称结构2-2-3 双师素质与教学能力2-3实 践 教学条件2-3-1 校内设备及开出率2-3-2 校外实习 (实训) 基地及利用2-4信 息 化建设2-4-1 网络建设与利用2-4-2 教学用计算机2-4-3 多媒体教室2-4-4 图书资料与借阅使用2-5 体育、卫生2-5-1 体育设施及体育工作2-5-2 卫生设施及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