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业务办事指南龙岗区贸工局、沙湾海关近期国家对加工贸易内销的政策调整今年 4 月 12 日,国家商务部向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产发【 2007 】133 号),加工贸易内销审批权下放到原出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市贸工局的有关文件和我区“ 3+1 ”配套文件,自2007 年 7 月 1 日起,龙岗区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权限下放到龙岗区贸工局,涉及配额、许可证等特殊管理措施的报市贸工局审批。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内销业务的基本流程企业申请办理内销手续时,先在区贸工局领取内销批准证——向沙湾海关征税部门递交内销申请——征税部门对内销商品的归类、审价进行审核并确认——向核销部门办理内销审批——企业凭内销批准申请打印报关单——到征税部门办理征税手续——海关出税单——企业缴税★龙岗区贸工局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办事指南★一、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依据(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1999 )35 号]第七条(二)原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 外经贸管发第 315 号)二、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请条件经营单位申请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外商因故与经营单位协商,要求终止执行原已签订的出口合同,经营企业能够提供有关证明,并且从价格等方面考虑,很难再签定新的出口合同。(二)因国际市场价格下跌,经营单位继续执行原已签定的开价出口合同,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能够提供已与外商达成的终止执行的协议。(三)进口料件已投入加工使用,但加工的制成品质量不符合已签订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标准,并且,经营企业能够提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部门或国内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四) 因改进加工工艺、降低单耗而产生一部分余料,或由于加工工艺的技术要求,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数量合理的边角料,并且,经营企业能够提供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五) 因不可抗力致使已签订的出口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六)具备其它要求内销的正当理由。三、来料加工企业申请保税进口料件内销业务须知(一)办事流程来料加工企业申请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办事流程:备齐相关资料到商务单位——商务单位初核并在“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