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律师事务所法律规范化管理实施对策讨论律师事务所法律规范化管理实施对策讨论 摘 要 律师事务所实行的以律师个体“单兵作战、单线联系、独立承办”的运作方式,已经不符合当今律师事务所生存与进展的需要。本文认为改变原有老套落伍的管理模式,让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系统法律规范化运作,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从完善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做好律师事务所品牌的推广、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法律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以及注重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进展等方面付诸实施。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范化 管理 作者简介:李振东,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 D926.5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XX.02.082 近年来,我国律师事业进展很快。目前,全国律师已达 32.8 万,律师事务所 2.6 万多家。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统计显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占比约为 70%,个人律师事务所占比约为 23%,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比约为 7%。有鉴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依旧是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存在形式,因此本文将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泛指律师事务所的全部组织形式。 法律服务市场的飞速进展,带给律师业无限的机遇,同时其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也给律师业带来很多挑战,值得我们予以正视。审视和反思我国律师业法律规范化进展之路,其依旧处于“初级阶段”。 一、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现状分析 当下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单一,管理手段落后,其律师执业模式几乎没有合作机制,即便有些合作也沦为“个体户”之间的简单联合,“独行侠”成了绝大多数律师的执业方式。律师事务所只是由一个个律师组成的集合体,依靠着律师个体的营销模式进行着品牌推广。在其内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不仅承担着投资的义务,也肩负着管理的职能,更要以律师的身份开展着律師执业。他们一边管理着律师事务所,负责律师事务所日常运营、律师承办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件的审批、律师业务的指导等管理事务,一边又要作为执业律师,负责自身法律市场的拓展、具体案件的办理、客户关系的维护等律师工作,身兼数职,不可偏废。以上就是当下律师业的真实写照。 二、律师事务所法律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经济的进展,推动了法律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律师业的进展与社会经济进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加之国外律师行业在向国内扩展,律师事务所实行的以律师个体“单兵作战、单线联系、独立承办”的运作方式,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