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 (2014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项目管理,加强客户履约,推动区域标准化建设,谋求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公司工程管理实际出发,特制订《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 第二条 公司内部奖罚在提供依据后兑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各区域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管理活动。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提取细则 第四条 奖励基金的提取 一、凡在建工程项目(包括集团投资项目)全部按2 元/m2提取,其中集团公司提取1.5 元/m2 用于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奖励,各单位收取0.5 元/m2用于本制度规定范围之外荣誉的奖励。 二、奖励基金依据正式合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同一建设主体项目合同造价≤1000 万元的不提取,补充合同未增加面积的不提取,结算增减不做调整。市政、路桥、钢结构、构筑物、装潢及其它工程以1000 元为单位折算面积。与子公司合作项目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收取。 三、奖励基金在工程合同签订当 年 度必 须 提取。因 故 不能 按时 缴 纳 的,需 由项目经 理提请 书面报 告 征 得 区域公司和 集团公司相 关 部室 同意 ,但 必 须 在第二年度内缴 纳 。奖励基金缴 纳 之前 所 获 荣誉不予 发放 奖励。 第五 条 其他 说 明 一、对 于中途 退 场或 中途 接 手 的项目,根 据工程实际施 工面积来 计 提,类 似的其他 专 业 工程承 包以实际的工程量 按1000 元为单位折算面积计 提。 二、奖励基金收取后一般 不予 退 回 。若 遇 合同终 止 等 特殊 情 况 时 ,经 市场部审 查 ,根 据完 成 的工程量 进 行 基金计 提,其余 的予 以退 回 。退 款 前 已 兑现的奖励 金额同样应按退款比例退还给集团公司。 三、公司的执罚款项,从项目部帐户上扣除,牵涉到个人受罚的,由所在单位甄别后扣罚到个人。公司所罚款项均纳入奖励基金。 四、质量安全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司的工程管理活动,并公开使用情况。区域公司财务处每半年向分管工程管理的副总提交奖励基金收发明细账,每年年终结算时,区域公司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当年基金收发明细账一份。 第三章 奖罚的依据 第六条 创优奖项的评定,必须有评定部门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附创优策划书及工程创优总结、亮点图文、PPT、光盘等创优申报材料。 第七条...